| 1. |
孕婦用藥等級:X (孕婦禁止服用)。 |
| 2. |
所有病患都必須簽署服用Thado® (Thalidomide)同意書、並願意確實遵守條文之規定後,醫藥人員才可處方本藥。 |
| 3. |
對於Thado® (Thalidomide)過敏者不可使用。若您發生的過敏反應嚴重,應暫停使用本藥。 |
| 4. |
懷孕與哺乳病人不可服用Thalidomide。具生育能力之女性患者,須在服藥前及服藥期間所有驗孕測試結果皆為陰性反應結果(-),才可使用本藥。 |
| 5. |
生育婦女從使用Thalidomide前一個月直至停藥後二個月期間,都必須採用至少二種之避孕措施,包含一種確實有效之避孕方式同時外加輔助性的避孕方式。有效的避孕方式有:子宮內避孕裝置、荷爾蒙製劑的口服避孕藥丸、注射劑、或植入劑,輸卵管結紮、及性伴侶輸精管切除。而輔助性的避孕方式包括:使用子宮帽、及性伴侶使用保險套。 |
| 6. |
男性患者在服用Thalidomide期間直至停藥後二個月,每一次性行為都必須全程使用保險套。 |
| 7. |
本藥可能會引起昏睡作用,同時會加強酒精之安眠效果,服用時應避免開車或操作機器。 |
| 8. |
服用Thalidomide後可能有頭暈、起立性低血壓的情形發生,因此建議當您從坐姿站立時,可先坐直數分鐘後再起身站立。 |
| 9. |
建議每月定期回診檢查,以便早日發現神經上的病變。當您的手足出現有麻痺、刺痛、燒灼感及疼痛時應立即通知處方醫師,並立即停用本藥。通常初期症狀可於停藥後完全解除。 |
| 10 |
藥物交互作用:Thalidomide會加強酒精、Barbiturates、Chlorpromazine、及Reserpine的鎮靜作用。與其它同樣會導致神經病變的藥物併用時應謹慎小心。 |
| 11. |
本藥不會產生生理或心理上依賴性。但仍需避免當鎮靜安眠藥濫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