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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宮頸的功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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癌症會影響身體的基本單位-細胞,當細胞異常且不受控制的自行分裂成更多的細胞時,就產生癌症,子宮頸,是由許多種類的細胞所組成,正常情況下,當我們身體需要時,細胞才會分裂產生更多的細胞,有規律的分裂過程可幫助我們保持健康,當身體已不需要新的細胞,而細胞卻持續的分裂,就會形成一團組織,稱為新生物或腫瘤,它可以是良性或是惡性的,良性腫瘤不是癌症,如息肉、囊腫和一般生殖疣都是生長在子宮頸的一種良性腫瘤,通常是可以被移除的,且大多數不會再發生,也不會擴散到身體其它部位,很少威脅到我們的生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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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宮頸癌的轉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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惡性腫瘤是癌症,子宮頸癌細胞會侵犯、損害周圍的組織和器官,也會進入血液或淋巴系統,藉此擴散到身體其它部位,例如:鄰近的淋巴結、直腸、膀胱、脊椎骨及肺臟,叫做轉移癌,當癌症擴散到身體的其它部位,只是原發腫瘤的轉移,新的腫瘤與原發腫瘤有相同的細胞型態,因此命名與原來的癌症一樣,如子宮頸癌擴散到骨骼,在骨骼的癌細胞還是子宮頸癌細胞,稱為轉移性子宮頸癌,並非骨癌。
注意:子宮頸癌與源自子宮的癌症不同,需要以不同的方式治療,大部份子宮的癌症,是源自於子宮內層細胞的子宮內膜,也稱為子宮內膜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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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宮頸癌的癌前病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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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宮頸的表面細胞有時會出現異常,但還未癌化,研究認為,子宮頸細胞某些異常的改變,經長時間緩慢變化,極有可能會在數年後導致癌症,這些異常改變即稱為癌前變化。子宮頸細胞的異常改變目前稱為鱗狀上皮內損傷(SIL),「上皮內」是指異常僅出現在細胞表層,「損傷」是指異常的組織,這些細胞的改變可以分成兩個種類:
| 低度鱗狀上皮內損傷(Low-grade
SIL) |
| 癌前低度鱗狀上皮內損傷,也被稱為輕度分化不良或子宮頸上皮內贅瘤(CIN),是構成子宮頸表面的細胞大小、形狀及數目有早期改變的現象,各年齡層的婦女都可能會發生,但最常發生在25~35歲的婦女,有些低度鱗狀上皮內損傷會自行消失,但也可能隨著時間逐漸變大或變得更不正常,而形成高度鱗狀上皮內損傷。 |
| 高度鱗狀上皮內損傷(High-grade
SIL) |
也可被稱為中度或重度分化不良、CIN或原位癌,是指出現大量的癌前細胞,看起來和正常細胞差異很大,如同低度鱗狀上皮內損傷,這些癌前變化只包含子宮頸表面的細胞,可能在幾個月或幾年間還不會產生癌化,或侵犯到子宮頸深層,可能發生在任何年齡層的婦女,通常發生在30~40歲的婦女,如果異常細胞擴散到子宮頸深層或其它組織器官,就稱為子宮頸癌,或侵襲性子宮頸癌,最常發生於超過40歲的婦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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