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用X光或高能量射線來殺死癌細胞或使腫瘤縮小,是一種局部治療,只影響此部位之癌細胞。
放射線治療的作用
- 可用於手術前使腫瘤萎縮,或手術後破壞治療後殘留的癌細胞。
- 有時也合併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作為主要治療模式,以取代手術。
- 臨床試驗正在研究於手術中施行放射線治療,是否可控制疾病。
- 放射線治療也可用於疼痛的緩解或阻斷,如呼吸急促。
放射線治療的進行方式:
體外放射線 :
病患必須每天到醫院,接受由機器直接將放射線物質照射在患部的治療。通常一星期作五天,持續 5~6 星期,因個人情況有所不同。
體內放射線 :
放射線也可能是一個植入體 ( 一個小容器內含放射性物質 ) 直接置入腫瘤部位,此種方式必須住院幾天接受植入。兩種放射線治療有可能合併使用。
放射敏感化 :
可經由給予某些藥物,增加癌細胞對放射的敏感度。
放射性同位素追蹤抗體 :
可經由給予附著放射線物質的抗體,找出體內特殊的細胞。抗體是由身體製造來對抗病菌及有害物質,不同的抗體可對抗不同細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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